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时间:2024-04-01 07:03:28
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生活中法律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条件,法律对于我们的保护也是方方面面的,以下了解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1

一、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基本内容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我国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女职工应当享受的权益。具体地说,就是提高女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及企业经营管理的程度;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监督和协助行政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反对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为受歧视、虐待、侮辱、迫害的女职工撑腰作主,伸张正义。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保护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力。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力和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

2、强调保护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利。各级人民政有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妇女职业教育培训。维护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利,企业和女工工作部门要积极为女职工提高文化技术素质创造条件。要从维护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利和企业发展的前提出发,给女职工提供较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并针对女职工学习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创办多种形式的生活福利设施,解决女职工的后顾之忧。

3、强调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禁忌范围规定》《女职工保健规定》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法律和规定中作了详细规定。这将在女职工劳动保护中进行专门介绍。

4、强调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益。《妇女法》第五章财产权利中强调:国家保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妇女法》同时还强调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

在《妇女法》第七章和《婚姻法》等法律和法规中强调: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二、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女职工的权利的保护越来越凸显出来,目前很多行业都限制了女职工的生育,这无疑是对女职工权益的最大侵害。主要表现为

1、女职工因生育而遭放假、下岗、辞退的现象在增加。其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被企业列入“编外人员”。在改革企业制度,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的措施之后,被编余的富余劳力中,女职工占多数,其中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占相当大比重。其二,企业让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放长假的情况日益增多。

有的女工放长假两年多,期满后要求上班,企业却不予安排。其三,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女职工怀孕、生小孩为由辞退女工事件屡见不鲜,政府并无法规或有效行政手段给以干预。

仅从生理因素分析,男、女性体力都可以满足一般工作需要,故可推断,如企业以男女生理原因而采取不同的就业对待,那就是顾虑到女性要承担生育和抚育任务,而女性要承担生育和抚育任务必然会对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女性的生育职能成为女性遭受就业歧视的主要原因。

2、女职工享受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实际保障水平在下降虽然各个时期女职工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的计发比例一直是100%,但由于计发基数标准工资占全部工资比例的大幅下降,

女职工产假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重也在大幅下降,实际保障水平在降低。另外,按国际公约的规定,产假和产假工资的支付期限为12-14周,并有延长趋势。而我国的法定产假长度和产假工资的支付期限只有8-10周,还不到最低国际标准。

3、女职工生育期间医疗保健费也面临新的挑战,成为生育保险改革的难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保健费用存在以下问题。其一是统筹支付项目减少和衔接不当,导致部分医疗保健费无法开支。其二是医疗费用上涨,统筹支付的水平降低,其差额部分给职工带来沉重负担。

其三是在尚未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企业,特别是亏损企业、困难企业拖欠生育医疗保健费的现象大量存在。

三、关于进一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措施

首先,各级工会要按照全总关于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加快基层女职工委员会的组建步伐,并把重点放在新建企业。要按照尉健行同志在全总十三届五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讲话中提出的要求,在新建企业组建工会的同时,同步建立女职工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女职工组织到工会女职工组织中来。

第二,工会组织要运用法律武器保证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运用法律武器强化维护职能。做好调查研究,参与立法并做好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突出维护职能的工作机制,做到组织上能参与进去,工作中有参与渠道,保证民主监督作用,做到具体维护。为少数受侵害的女职工撑腰做主。

工会干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畏权势,不怕麻烦,满腔热情地帮助女职工却掉压在她们精神上、肉体上的枷锁,使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制裁。第三,提高女职工的思想和文化素质。工会组织在突出维护职能的同时,工作的着眼点应集中于提高女职工素质,增强竞争能力上,要对女职工进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要在女职工中提倡和宣传自我成才、岗位成才,做到“精一门、会两门、学三门”并积极推荐她们到能发挥自己特长的岗位上去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和技术练兵、岗位和工作竞赛等形式,使女职工掌握文化技术和生产技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2

一、新形势下女职工队伍呈现的特点

(一)女职工在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我们国家的女职工已经占到职工队伍总数的46%以上,女职工遍布我们国家的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女职工成为社会各个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二)女职工队伍的年龄趋于年轻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年轻的女职工进入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全社会女职工队伍的年龄越来越趋于年轻化,她们更加注重精神方面的需求,追求新鲜事物,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强。

(三)女职工队伍文化水平越来越高。企业在招录人才时,大部分单位在学历方面要求都比较高,能进入各行各业各领域的女职工接受教育年龄长、文化水平高、学历高、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等特点,她们在自我表现、自我价值追求、自我争取、自我维权意识等方面都较为强烈。

(四)女职工在社会各个领域担任领导职务的比例有所上升。女职工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撑起社会的半边天,在领导提拔任用上女职工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担任领导职务的女职工比例越来越高。

(五)女职工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女职工队伍在社会各个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认可,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重视,所处的社会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二、女职工在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虽然女职工队伍在社会各领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企业对女职工工作不够重视。社会对男女平等越来越重视,提高女性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参与率,但在实际工作中,

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男女区别对待,认为女职工在某些方面不如男职工能干,以各种条件限制女职工进入单位从事各种职业,对进入单位的女职工也不够重视,一些年龄偏大的、文化程度较低的、技能单一的女职工存在偏见,使部分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给女职工队伍发展壮大造成困难。

(二)少数工会组织对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各级工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视女职工队伍和女职工工作,领导或工会组织对女职工的工作、生活、尤其是精神需求上不够理解、关心和照顾,在任用提拔、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方面也不够重视,

在工会成员中女职工所占比例不高,甚至没有设立女职工委员,不能很好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严重影响女职工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部分工会对女职工组织建设不够重视,使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全面,不能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有的单位对女职工组织不够重视,认为工会女工委员或小组长只是工会成员的一个数量而也,长期得不到调整充实,且流动性大,对是否能很好地发挥女职工组织的作用不重视;有的工会女工委员或小组长所占比例不高,数量少、年龄大、思想素质不高、觉悟低、创新意识不强等,且大部分工会女工委员或小组长均身兼数职,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或特殊权益,工作处于一种应付状态。

(四)部分女职工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女职工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了解,

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待遇或身心受到伤害时,不知是否受到了侵害,也不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的女职工为了多挣些钱,或碍于面子,或不愿得罪单位领导,采取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态度;有的女职工怕维权失败,会遭到单位辞退,更不敢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维权意识。针对部分女职工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的问题,各级工会组织应加强对女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增强女职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在全社会尊重、关心、自觉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良好氛围,让大家共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二)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女职工职能作用。各级工会组织应根据工会女职工特殊性、综合性和相对独立性的工作特点,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会女职工干部,尽量给女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工作环境;做好女职工干部队伍的资源整合,

抓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干部队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队伍、和女职相关的一些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队伍和女职工相关的学者队伍、单位中女职工的骨干队伍,充分利用女职工队伍中聪明能干、肯干事、能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女职工队伍,加大工会女职工干部的培训力度,

重视工会女职工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任用,提高工会女职工干部比例,开展女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女职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全面提升女职工道德文化、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素质,激发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发挥女职工积极乐观、耐心细致、吃苦耐劳的精神,发挥女职工的半边天作用。

(三)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关爱女职工活动,为女职工解决实际困难,送去组织的温暖。作为新时期的女职工,都身兼家庭和社会职能,承担着照顾父母、教育子女和工作的重任,与男职工相比,女职工在生活和工作中要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体力。

各级工会组织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切实为女职工服务的能力,始终保持与女职工的密切联系,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要深入职工中了解女职工的困难,关心她们的疾苦,倾听她们的呼声,反映她们的意愿和要求,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

尽最大努力帮助困难弱势女职工群体,维护女职工的生存权,对困难、伤残、下岗失业和单亲等女职工积极开展送关爱、送温暖、互帮互助、献爱心等活动,真心实意为她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她们排忧解难,缓解来自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在联系女职工方面的.桥梁作用。

(四)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职能,提高女职工组织在工会中的职能作用和社会地位。女职工组织是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

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并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组织。完整的工会组织需建立两个委员会,一个是建立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的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具有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职能,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工会应充分发挥这四项职能作用,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特别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保护;组织女职工参与到职代会工作中来,在职代会的代表中争取女代表的比例数,设法提高女代表的素质,组织和处理女代代的各种提案,提高女职工组织的地位和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中的地位,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五)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和发挥工会女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克难攻坚的信心和勇气。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广大工会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工会职工的思想意识、责任意识和改革意识,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

特别要调动广大女职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千方百计克服和战胜各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实现攻坚克难的目标,树立信心和勇气,以自身行动书写忠诚、执着和信念,使广大女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作出积极贡献。

在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工会女职工组织工作既面临发展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但也给女职工搭建了建功立业、展示风采的宽广舞台。在工会女职工工作面临机遇与挑战的新时期,

工会女职工组织更要着眼于大局,紧紧围绕女职工维权工作重心,自觉服务于社会发展要求和女职工工作需要,让女职工积极投身到社会改革与发展的工作中去,才能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应有的作用,才能更好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3

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首要一点就是要懂法。只有知道哪些是应该享有的权利,才能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行使权利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多方面的。对于公民享有的种种合法权益,宪法和法律都予以保护,法律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任何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都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团体寻求法律保护。

尊重法律,尊重权利,增强权利和义务观念,依法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不做违反法律的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什么权利,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并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使公民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以此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 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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