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课程辅导教师职责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课程辅导教师职责,每一个岗位都有其职责,通过职责我们能了解到一份工作需要做什么。下面是关于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课程辅导教师职责!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课程辅导教师职责1
一、积极参加上级电大和下级电大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发挥电大系统办学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二、牵头成立课程教研组,经常浏览中央电大网页,及时沟通课程教学信息,交流课程教学经验,研讨课程教学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本课程的各项教学任务。
三、制作责任课程的网页,保证质量和教学进度,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
四、参加学校组织的本课程直播课堂、IP课件和CAI课件的制作,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
五、集中辅导原则上按照不少于该课程教学总时数三分之一的时数进行安排,并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利用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不断探索教学组织形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六、每门课程的平时作业不少于四次,按时布置,及时收缴和全批全改,并根据学生平时作业完成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评定成绩,记入《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册》,交教学主管部门归档。
七、定期安排或指导学生围绕课程所开展的学习小组活动,负责课程教学答疑,组织课程实习、实验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活动。
八、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作到心中有数,并进行因材施教,对学生进行课程学习方法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指导。
九、热情、及时、准确地回答学生当面或利用E-mail、BBS、电话、信函等方式所提出的有关课程教学问题,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诸如拷贝、下载、打印等学习支持服务。
十、每学期参加一次以上的调研、巡教、巡考或教研会等活动,切实加强教学全过程的监控。
十一、积极参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与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的研究,每年提交一篇以上的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
十二、认真填写责任课程《导学工作手册》,并交教学主管部门备查。
十三、完成教学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课程辅导教师职责2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明确我校教师的工作职责,促进教学及管理工作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安庆广播电视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
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1、政治思想要求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②遵纪守法,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③对学校、对学生高度负责,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④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勇于创造,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⑤认真研究教育科学,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任职要求
教师应具备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能力要求
①有教学设计能力、授课能力、板书能力、运用普通话教学的能力等较强的教学能力。
②有做好学生德育工作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较强的教育及管理能力。
③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胜任教书育人工作。
4、教学工作量要求
根据《安庆广播电视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如下:
①专职教师必须完成的基本工作量:按质按量完成14节课/周教学任务。对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专职教师,按《安庆广播电视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第1条的规定执行。
②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上限为:全日制教学4节/周,超出此上限的需经分管校长审批。开放教育教学工作量不设上限。
③专职教师每周五下午须按上、下班时间到校参加由学校各级部门组织的工作活动,包括政治或业务学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批改作业等。
因病、因事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或无故缺席的,按《安庆广播电视大学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办理。
④工作量含自开课出卷、集体阅卷、听(评)课、教研活动等,按实际授课课时计算,并承担专业课程改革、专题教学研究等工作。
⑤专、兼职教师应主动举行公开课教学,公开课教学由各教研组依次组织本组教师进行。专、兼职教师应参加本教研组教师举行的公开课教学活动(听课,评课)。
每位教师每学期随堂听课应不少于两次,随堂听课及举行公开课教学时间由教师本人自行安排,确定后通知本教研组长并报督学办备案,听课、评课记录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二、选课
执行《安庆广播电视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师选课、班主任选班优先原则”第1条规定。
三、开课前的准备
1、任课教师选课后,应明确所任课程的性质、该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教学大纲制定好教学计划。同年级、同学科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要统一。
2、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的直接依据,必须认真遵循,不得任意改变。如需增减有关学科教学大纲的部分内容,可由教研组提出意见,经教学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3、教师应按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上课,在实施教学进程中进程误差不超过4课时,确因教学或学生实际需要,变更或调整进度时,须事先通知教学部门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4、新教师(包括从非教学部门新调入的教师)一般要通过岗前培训。开课前,须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授课。
四、备课和授课
1、教师备课的依据是教学部门选用的教材和教学大纲,教师不得偏离既定的教材和教学大纲备课,更不能擅自改用其他教材和教学大纲。
2、教师须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初次上课的教师的教案须经教研组长审阅,方可上课。
备课必须做到:
①明确各章节内容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具体的目的和要求。
②吃透教材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难点,分清主次。
③广泛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情况,反映最新成果。
④定出复习题和作业内容。
3、为完善教学环节,根据我校办学实际,确定我校各层次教学课型的基本环节如下:
①新授课:
复习提问,导入新课,检查预习情况,分析要点,分层次提要求,讲授新课,检查教学效果,总结要点,布置作业。
②习题课:
检查作业,导入新课,分析典型例题,总结知识能力要点,检查反馈,指明存在问题,布置作业。习题课是帮助学生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的'重要环节,应配合课程讲授的要求,制订出习题课的内容,要求学生练习并不定期进行测试。
③复习课:
检查作业,告知复习范围内容,师生同共解剖重点难点,指导复习方法,学生自我复习消化,解疑释难,检查效果,归纳总结,布置作业。
④实验、实践课:
复习提问相关理论知识,教师示范,点明要点和注意问题,学生动手教师巡视指导,当场考核总结并做好考核成绩记录,确定补差办法,布置作业。
⑤评讲、指导课:
评讲课:引导学生回顾目的要求,总结本次习作的情况(要以鼓励为主),师生共同进行典型剖析,指导学生谈学后感,提出弥补措施,指导学生订正共性错误,检查反馈评讲效果。
指导课:复习提问相关的知识并指导学生审题,启发学生辩证思考,引导学生作典型发言,总结学生发言内容,指导学生学习新课题。
4、应提前备课,上课应有教案。两节连上的课可并在一起上,但须注明课时数;备课笔记的课时总数与课表上的课时总数应一致。板书设计内容要点应在教案中标明。
5、教案内容要针对学生实际,新授、复习、实践等课都要在各个教学环节上体现不同层次的要求,确保因材施教。
6、注重课前教学研究。同一年级的同一课程如有两名以上教师教授的可组成同一备课组,及时沟通,以统一教学进度、教学要求方式;同一专业的教师在备课时,应加强交流;新老教师要互帮互学,以老带新,共同进步。
7、讲座课原则上要按备课要求撰写讲稿,做到纲目清楚,材料新颖一致,例证典型,并检查教学效果。
8、教师授课时应做到:
①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板书工整,作图标准。
②按规定内容进行讲授。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以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要坚持正面导向,不讲与课程无关的内容。
③教学内容应突出重点和难点,切忌满堂灌,讲究授课艺术。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着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
④教学形式要灵活多样,要根据课程性质、学生特点,选用恰当形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开阔思路。
⑤严格课堂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经常迟到、无故缺课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
⑥要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教学相长。
⑦授课教师应随时掌握教学进度,坚持与拟订的《教学进度表》保持一致,进度的推迟与超前只限于一周内,并须说明原因。
五、教书育人
作为教师,既教书,又育人。教师应不断增强教书育人意识,提高自身师德师风素养,把思想教育寓于各门学科教学过程之中。
具体要求是: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
2、结合学科特点,把思想教育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
3、在各教学环节中热情指导,严格要求,培养优良学风;
4、密切师生关系,从思想、学习、生活各方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5、主动与班主任联系,经常了解学生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六、辅导答疑与作业
1、辅导答疑可采取个别答疑、网上答疑、集体辅导等形式。教师在辅导答疑中,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培养优秀学生。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做好辅导情况记录。
2、教师应把本课程相应的习题布置给学生完成,并及时、认真地批改作业。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应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对不合要求的作业要退给学生重做;作业中的错误要求学生认真订正;
每学期作业布置次数应不少于上课次数的60%,否则视为未完成教学任务。开放教育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按中央电大有关规定执行。
七、课程考核
各门课程在平时应定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载入平时成绩。期中进行必要的考查或考试,其成绩载入期中成绩。
期末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查,其成绩载入期末成绩。命题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命题质量。评定成绩必须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宽严适当。最终成绩应按平时(形成性考核)、期中、期末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八、教学研究、科研工作和社会活动
1、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组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如集体备课、教学观摩与教学评估、教学法研究等。教师要积极主动向有经验的教师学习、请教,并虚心听取意见。
2、教师应教学、科研兼顾,结合教学内容进行科研活动,以提高教学质量。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要以教育教学法规为指导,紧密结合我校实际和社会需求,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国家建设服务的方针。
每学期结束时,教师应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总结交教学管理部门(职教处、开放教育处)。
教学管理部门应对授课教师的阶段性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论和授课教师的教学工作总结移交督学办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每学年每位教师应写出一篇教育教学科研论文交督学办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3、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政治、学术、教育研究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劳动。
4、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要积极参加专业技能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九、教学纪律
1、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拖堂。迟到、早退或旷课,按《安庆广播电视大学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办理。
2、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增减课时,不得随意找人代课。教师因故要求停课、调课,须提前一天通知教学管理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凡停课、调课6课时以上,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并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调课或短期停课的,所缺课时事后要安排补上。学校统一安排的停课,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各任课教师。
3、教师应服从教研室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教学工作量。
4、教师在授课期间应接受教学管理部门的日常教学检查和督学办的日常教学督查。
5、教师应以本校教学工作为主,在完成本校教学等相关工作的前提下,外出兼课须在督学办备案。
十、奖惩
1、奖励
模范遵守《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并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学校将依据《安庆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表彰奖励办法》等规定予以奖励。
2、凡不履行教师职责,不遵守《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不得参加评选先进、晋升上一级教师技术职务,并影响下一个任期的聘任;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认定为教学事故,将按照《安庆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纪律处分办法》和《安庆电大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受到处理的教师,当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未列入的其它情况,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校内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认定和处理。
3、奖惩材料存入教师本人档案。
十一、附则
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本规范解释权归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