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工伤范围有哪些
法定的工伤范围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如患有职业病的,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来看看法定的工伤范围有哪些。
法定的工伤范围有哪些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与视同工伤,其待遇标准基本一致,只是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不系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吸毒的;
(三)自残或自杀的。
工伤申报的步骤
一、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一)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5、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三、工伤认定
(一)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二)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三)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四)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