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
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公积金是一种国家颁布的住房保障体制,很多人对于这一方面的政策非常的关注,毕竟这关系到自己家以后能不能买房子,下面小编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
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1
九项具体调整
1、变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取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与贷款额度比例不超过1:1000”的规定 ,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变更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 N倍数在15-20之间 , 现暂定为20倍 。
2、调整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将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由“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80% ; 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50%”调整为“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及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 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 且家庭名下已有1套住房的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 ”
3、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方法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由“按缴存地及购房地的有效产权住房合并计算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调整为“以中心联网的不动产权信息系统核查结果为准 , 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和其他资料显示在株洲市行政区域以外拥有的个人住房 。 ”
4、调整二手房贷款房屋总价认定标准
二手房贷款房屋总价认定标准由“房屋成交价、契税价和房屋价值认定价三者中最低值认定房屋总价”调整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房产交易申报单上房屋交易合同金额价和房屋评估价二者中取较低值认定为房屋总价 。 ”
5、取消非成套住宅首贷限定
取消规定“购买非成套住宅(非二手房且层高不超过3、5米)的须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
6、明确自住住房产权份额判定
新增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明确产权份额的 , 按均等份额核算可贷额度” 。
7、取消贷款结清提取公积金
取消规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 还贷期间未提取过公积金 , 已自筹资金结清贷款 , 限在结清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 , 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 。
8、调整离职提取时限
将离职提取时限调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 , 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个人账户连续封存满1年(近1年内无缴存或补缴记录)及以上” 。
9、调整再交易住房购房提取时限
将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时限调整为“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以上、2年以内” 。
相关解读
新政将带来哪些重大改变?
重点一:贷款额度 , 从认“月缴存款”改为认“余额”
原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 N倍数在15-20之间 。 ”经管委会授权 , N倍数现定为20倍 。
●解读
新规实施后 , 个人可贷额度与缴存余额紧密挂钩 , 更好地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 “同等月缴存款下 , 个人须更长时间缴款才可申请同等额度贷款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
例如 , 此前个人按照每月4000元的缴存基数 , 每个月缴纳400元公积金 , 只要缴存满6个月 , 即汇缴2400元 , 如果还贷能力符合要求 , 即可按照个人最高4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 。 新规实施后 , 若每月仍存缴400元 , 须缴满50个月 , 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 , 按照现行的N倍数为20 , 才可申请40万元公积金贷款 。
这一方面降低了不法分子挂靠单位“套贷”的可能性 , 也有助于促进缴存提标 。 单位只有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 , 职工才能尽早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 。 “经测算 , 新规实施后 , 8成以上缴存职工贷款需求不会受到影响 。 ”该负责人介绍 。
重点二:“改善性”首套房 , 最低首付款比例从50%降为20%
原文:“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 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 家庭名下已有1套住房的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 ”
●解读
例如 , 一对夫妻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小面积婚房 , 后来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把它卖了 , 再换套大房子 。 按现行政策 , 只要是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都是50% , 即100万元的房子 , 首付要50万元 。 而从7月1日起 , 虽然也是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购房 , 但因为之前的房子已经卖了 , 首付比例从50%调整为20% , 剩余房款可以选择公积金组合贷的方式解决 , 减轻改善性刚需家庭的购房压力 。
这意味着 , 在“保一限二禁三”政策前提下 , 除第2套房第2次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以外 , 其他符合情形的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
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2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提高对我们来说是好消息
按照常规惯例,我国政府大都会在7月份前后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一次基数调整,而且这种调整大都是有利于个人的。因为公积金的上调标准通常会根据去年个人月平均工资来作为参考数据,如今2021年7月再次调整公积金指数,同样也是根据去年的工资标准来决定的`。但我们也都清楚,个人工资随着经济的逐年发展也在呈现正趋势的提高,所以说每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都会偏向于扩大我们的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
很多人可能会对此疑惑,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提高不就意味着我们需要缴纳更多比例的公积金,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件好事吧?但实际上,我们对于公积金缴纳的概念又知道多少?恐怕很多人连缴纳比例与缴纳方式都不知道吧。如果我们在企业中上班,那公积金的种种事项都由企业财务帮我们搞定了,完全不需要我们操心。而且在现有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调意味着企业要为我们缴纳更多的公积金,而我们账户余额的钱也就更多了,这怎么不是一件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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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政府宣布自7月1日起将会上调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020年的31938元上调至24860元;随后广州、佛山纷纷响应扩大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而且扩大标准都在2000元以上。很多人之所以认为公积金上调不算太过惊喜的事情,大都是以为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没有丝毫的作用,其实不然,在以下4种情况下,公积金都可以当做工资来提取。
以下四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
第一种情况,公积金可以缴纳房租。为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畴,现如今我国多座城市都允许公积金缴纳房租这一优惠措施,不过因为地区的政策不同,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的标准也有一定的差异。还是以深圳市为例,只要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或配偶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公积金,且个人并没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完全是可以把公积金账户中储存的余额用于支付我们的每月房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我们外出工作时租房的压力。
第二种情况,也就是我们熟悉的偿还房贷的环节。对于那些以商业贷款来购房的朋友来说,公积金的存在就可以帮我们缓解极大的还款压力,毕竟在当前社会离职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能一直稳定做下去,如果碰巧在离职潮被公司辞退,那这对于有房贷压力的的家庭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为了避免我们因短时间的资金不足而无法偿还商业房贷款,政府规定个人是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的账户余额来作为我们还款的主要方式,公积金不仅可以偿贷款购房的利息,连本金也是可以偿还的,可以说是非常的方便。
再者是第三种情况,公积金可以用作支付装修的费用。恐怕很多人对于公积金的这一用途都不甚了解,实际上,只要属于职工本人的自住房范畴,都可以在装修的时候提取公积金作为装修费用。毕竟在很多时候,我们买房自然打算住的舒服和体面,那这时候所需要投入的装修费用肯定少不了,如果说公积金的存在能够帮助我们缓解一下装修压力,那确实是非常实际的作用,我们应该多留意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因为它随时都有可能给我们带来意外的惊喜。
最后一种情况,公积金可以用于建造自住房时所产生的费用。只要自住房的建造经过了政府的批准,均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下获得公积金的扶持。此外还有自住房的翻新、加固等等,由此看来,公积金对于我们日常生活的好处确实多多,那些有公积金的人当然要听到一句“恭喜”了。未来公积金还将被开发出更多的用途,届时我们也能获得更大的便利与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