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就业陷阱了解多少
你对就业陷阱了解多少,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各类招聘欺诈可能会随之增多。急于求职的你要如何擦亮双眼,才能避免掉入各种新的隐形的招聘陷阱。那么你对就业陷阱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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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不是“经理”就是“总监”,但实际上却只是“办事员”、“业务员”,根本没有广告上写的那么诱人。
(二)色情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有一些招聘广告上称招聘男女公关人员,月薪上千或上万,令一些涉世不深的毕业生调入陷阱。所谓“男女公关”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所谓“高薪”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时客人所给的小费。面对这样的问题或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随便跳入这种陷阱。
(三)传销陷阱
所谓传销,本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该经营方式受到国家的严令禁止。现在的传销者首选对象常常是急于挣钱的打工者特别是刚刚毕业的学生,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得到欲骗对象的电话后,便打着同乡、同学、亲戚等幌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以高薪为诱饵,因人而异,投其所好,骗求职者去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求职者一旦进入陷阱,便限制人身自由,被迫从事传销,要么交3000-4000元入门费,要么花3000-4000元购买传销产品作为入门条件。传销组织者还采取扣留身份证、控制通讯工具、监视等手段不让受骗者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前来,或者寄钱寄物从中牟利。
(四)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这样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常见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为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不跟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五)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决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单方“试用”。我们这里所说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而选择、约定的考察期。
一般来说,单位用人有试用期是正常的,试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转正之后,薪水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试用期的牌子,看起来非常规范,待试用期一过,以种种理由告诉求职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解聘了。这样的公司不断地炒人,毕业生永远不会成为正式员工。
(六)收费陷阱
当前,在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设立各种名目向毕业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如风险抵押金、违约金、培训费等。一些单位可能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但是开出了一些诱人的条件。比如说,在某大中城市工作,或者能解决这些大中城市的户口问题。
希望留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学生很容易被这样的条件迷惑。双方谈得差不多了,单位又表示,为了增加双方的信任,学生在工作之前必须交押金。
等学生交完押金,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的有关人员就表示,聘用之初说定的工作岗位要有些调整,可能把你派到偏僻地区或冷僻部门,而这些地方是学生肯定不愿意去的:单位算准了学生不愿意去,就说学生不服从单位安排,也是主动毁约放弃这个岗位,这样,学生交的押金自然收不回来。
(七)薪酬陷阱
所谓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前来求职的毕业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时,招聘时的承诺则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或是针对薪酬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或者“缩水兑现”。
(八)智力陷阱
有些单位按程序假装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在面试、笔试时,把本单位遇到的问题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来应聘者作答或设计,待毕业生利用专业优势完成其承担的项目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推辞,结果无一人被录用,用人单位却将应聘者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使毕业生陷入智力陷阱。
如何防范求职过程中的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并办理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
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
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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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的那些坑
1、薪水透明,可能有假
不论是全职或打工,初次求职的新人对薪水常有高于实际上、的'需求。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即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饵,如欢迎、社会新人,薪水3000元起、等,诱使求职者上钩。
2、粉饰工种,实重业务
市场上推销员等业务人员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但用人单位、需求甚多,于是普通的推荐工作往往被极尽粉饰、包装之能事,、求职者往往直到上班的第一天才知道实情。事实上,业务人员不、仅直接掌握企业运作的命脉,业务工作更有助于求职者在短期内、快速成长,想必是业务人员难寻,用人单位方才出此招数。
3、扣留证件,诱骗无辜
短期打工的求职者一般对求职不作长期规划、经验缺乏,加、之防备松懈,因此,市场上有人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学生、)、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用不当手法扣留求职者保证、金、证件等,使无辜者受害。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表现特征
大学生就业陷阱是指招聘单位,其它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如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就业竞争激烈、等)、,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法悖德等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以期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就业陷阱主要表现出四个典型的特征。
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以攻势强劲的虚假宣传,信誓、旦旦的不实承诺,热情有加的伪善行为来取得大学生的信任和很、高期望,然后在协议中提出苛刻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诱惑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着力包装,夸大事实,并以单、位各种招牌、荣誉、待遇和发展前景蛊惑大学生,一旦大学生被、其所诱骗上钩,则脸色突变,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
隐蔽性。违法用人单位的各种伎俩都有十分华丽的诱人说辞,
听起来入情入理,面面俱到,句句都令人心动,其实处处布下陷、阱。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十分单纯,难辨真伪,很快成为猎取的对、象。
违法性。就业中的违法目的各有不同。一类是违法违规留人、才。有些为留住人才而扣留大学生的户口、证件等使大学生欲走、难行。有些迫使大学生签下卖身契、,使大学生、生为单位的人死为单位的鬼、。有些软软硬兼施,一方面大开空头支票,另一方面强迫工作,迫使大学生逐渐接受不公正,不合理的现实。
另一类就是坑蒙拐骗,使大学生掉进自己挖下的高薪陷阱,培训陷阱、、中介陷阱,甚至诱骗大学生入股,推销、传销等,还有些用人单、位给大学生设置了协议陷阱、合同陷阱或试用期陷阱,使大学生、感到欲罢不能,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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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你介绍他人加盟
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招聘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和他们say拜拜吧,典型的传销组织。
2、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
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3、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4、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动力
大多数企业对新职工都要求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这是正常的,是劳动法律法规许可的。但有些公司却不签劳动合同先试用,等到试用期满后,一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求职毕业生变成了他们的廉价劳动力。还有的企业非法延长试用期,他们利用大学生不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找出种种理由,延长试用期,以获取廉价劳动力。